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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17-03-13 16:43

招标公告

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委托,就顺德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法院档案室对档案数字化服务

二、项目编号:440000-201703-146030-0023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98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必须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且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5、投标供应商不得有外资背景(无境外(含港澳台)组织、机构、人员投资或者作为企业股东)),投标文件中提供没有外资背景(含港澳台)的声明。

6、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公司注册地或经营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记录证明(提供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告知函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期间(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延年路雅居乐都荟广场35座1梯9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恕不邮寄。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意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要求,供应商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首页左侧“用户登录”-“立即注册”进行注册登记,否则由此造成的信息发布延误等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延年路雅居乐都荟广场35座1梯901

十、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28日9时00分至2017年3月28日9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17年3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延年路雅居乐都荟广场35座1梯901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止。

十三、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以下招标信息公告网址,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

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puxinzj.com)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663719

(二)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延年路雅居乐都荟广场35座1梯901。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313232

传真:0757-22313231        邮编:528000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三日

文章分类: 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