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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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人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人事管理,确保人力资源控制的落实和执行。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本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本公司员工以确立劳动合同关系为标准,以下简称为“员工”)。

3.内容

3.1本公司人事管理的原则和人事管理纪律

3.1.1公司坚持以人为本,能级相称、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对所有员工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薪酬以及晋升、任免的依据。

3.1.2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工作由办公室主管负责统筹管理。各级主管及经理必须按规定程序办事,凡未按本制度程序处理的事项或未完备规定的审批手续的事项,办公室主管必须要求其完善手续后再行办理。由此耽误时间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经办人和签批人负责。

3.1.3企业为员工提供公平竞争发展的环境,每人都有晋升的机会,而不受其性别、年龄、背景、民族、区域、宗教等原因的影响。

3.1.4各部门推荐人员,必须经办公室面试考核、经理审核同意,否则一律不办理入职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使用或允许非本公司员工在公司范围内上班工作(技术指导性质的除外),否则追究同意其上班者责任。

3.2员工纪律制度:

3.2.1员工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工作安排,服从公司的领导、管理和指挥,做到令行禁止,按章、按规定程序办事。

3.2.2员工必须树立艰苦创业的精神,贯彻公司“客户第一、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信誉第一、效益第一”的经营宗旨,同心同德、团结协作、开拓创新、主动、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热情为客户服务,耐心细致地为客户办好每一件事,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

3.2.3员工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班,紧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尽职尽责,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文明工作,安全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2.4员工上班时必须着装整洁,佩戴工作证上岗。上班时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上班时不得粗言秽语、不得干私事、嬉戏、严禁怠工。

3.2.5员工应注重卫生,保持办公场所干净、整洁,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保持玻璃、墙壁、桌面、地面干净、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

3.2.6员工必须严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秘密,保持企业发展优势、维护公司利益和信誉,违者必究。

3.2.7员工应发扬艰苦创业精神,爱惜公物,励行节约,合理使用公司财产,努力为企业积累财富。

3.2.8员工应时刻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的警觉性,做好安全预防工作。下班前,关闭电灯、空调、电器的开关,消灭任何火种,检查门窗落锁,并妥善做好下班前的交待工作。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安全。

3.2.9员工必须与合作单位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友好合作,为搞好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生产尽一切努力。

3.2.10员工必须具备良好的品德,行为端正。严禁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禁赌博、嫖娼、营私舞弊以及破坏企业设备财产、盗窃企业或员工财物等行为,违者必究。

3.2.11员工因酗酒,打架、斗殴,违反交通法规或疏忽交通安全,忽视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以及与工作无关的行为所造成的意外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本人负责。

3.2.12员工除做好本职工作外,如本公司需要临时安排突击任务的,必须服从安排,并积极配合,直到工作完成为止。

3.2.13员工离职前(包括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等),必须按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办理工作移交(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罚)款、工资的办结等),若员工不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的(包括自动离职者),公司有权暂时不予办理任何手续,一切后果员工自负。

3.2.14员工必须遵守行业的职业道德和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严格遵守以下的廉政建设规定

3.2.14.1在工作时间内,不得观看与工作无关的电视、录象、上网、书籍和干私事。3.2.14.2不可向业务相关单位借款借物,不得收受红包,财物等。

3.2.14.3不准利用职权故意刁难业务相关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向利益相关人员或单位索要好处。

3.2.14.4不得与业务相关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或抬高工程造价。

3.2.14.5公司一旦发现造价资询及招投标代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或接获相关投诉,即日起停发工资,并作停职检查,经查证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并按规定将名单上报建设局纳入黑名单内,由建设局限制其在本地区建筑行业就业;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3招聘形式及录用原则:

3.3.1公司行政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根据公司定员定编的原则,按照公司总经理核定的用工计划,以广告或其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专业人才及员工。

3.3.2通过对应聘者进行全面、系统的观察,择优录用,唯才是举,任人为贤。

3.4用工计划:

3.4.1公司的定员定编计划由各部门自行制定,经总经理审定,交办公室存档。

3.4.2公司各部门在定编的范围内合理使用人力资源。

3.4.3因人员变动(包括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辞退、除名等)形成人员减少,在未超定额指标的需要补充人员时,由部门主管或经理填制《人力需求表》(包括员工所需的学历、专业能力、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等,下同),呈总经理批准后交办公室组织招聘。

3.4.4公司因业务发展,须超编增员时,由部门主管填制《人力需求表》呈报,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增配人员。

3.5面试程序:

3.5.1招聘工作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并组织实施。

3.5.2应聘者经办公室面试进行全面综合素质的考察、考核。由办公室填写《面试评估表》。

3.5.3由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主管进行专业技能复试,合格后经办公室呈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试用。

3.6入职手续:

3.6.1经公司总经理签批同意试用的,由办公室办理有关入职手续后,并进行为期一至两天的岗前培训方可上岗。

3.6.2原则上入职者在入职当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方可上岗,特殊情况应聘者事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定上岗日期的,当事人必依时上岗,否则作违约论处。

3.6.3入职时员工将本人的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岗资格证或注册资格证原件委托给公司集中保管存放,以方便公司开展业务和上级资质检查验证等,同时方便上述证书安全。个人需要用证时,办理转出手续即可。在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约者,办理离职手续时由员工本人领回上述证书。

3.6.4为确保上述证书的保管安全和合理使用,公司规定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保管证书,证书的使用、转出、退回须经公司经理书面签署同意,办公室方可办理。

3.6.5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办公室须将该员工的有关资料整理归类并建立员工人事档案,编号归档。

3.7试用期

3.7.1试用期,经公司考核可转正为本公司聘用的员工,由办公室在当月通知员工填制《员工试用期考核转正审批表》,交部门主管逐级考核审批,总经理签批同意后方为生效。

3.7.2当月需要通知转正的员工名单和员工呈批《员工试用期考核转正审批表》工作,须在本月25日前完成,交至办公室。员工接到转正通知转正或收到《员工试用期考核转正审批表》逾期不完成相关手续的,后果自负。

3.7.3试用期,员工所在的主管必须了解员工的试用期限,所属部门经考核和评估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最迟必须在该员工试用期满日前一周内报造价资询及招投标代理部。

3.8离职呈批手续:

3.8.1试用期内,所属部门经考核和评估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由所属部门主管填制《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呈批表》,当天或24小时内报造价资询及招投标代理部,由经理签署后,交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3.8.2员工在试用期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经理签署后到行政办公室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3.8.3在合同期内,造价资询及招投标代理部员工经工作质量考核第一次(项目)不足70分者,给予书面警告,本年度考核得分第二次(或以上)不足70分者,给予书面严重警告,同时必须接受内部培训或调岗考察,促其认识和改进错误,提高工作水平和操作技能。经接受内部培训或调岗考察后考核仍不胜任岗位工作的,由所属部门呈报作相应处理。因此需解除劳动合同的,由所属部门主管填制《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呈批表》,由总经理签署,交由办公室负责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3.8.4所属部门在考勤中发现该员工无故旷工1~2天时,应作调查,并及时反映给上级主管和办公室,旷工超过三天的应迅速填制《员工违规处罚呈批表》,呈上级主管、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协商解决。经总经理签署确认后,交由办公室将该员工作为自动离职处理,并负责统筹通知各部门及存档。

3.8.5各部门对违规的员工须做好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各部门主管需核实呈报的有关违规事实,方可慎重作出适当的处分决定。能够通过接受内部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考察,促其认识和改进错误的,尽量给予机会,对屡教不改或确认不能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8.6公司各级主管对将给予有关员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除名的处分之前,应调查了解该员工在本公司的借支及待扣款项余额情况以及考虑该员工离职对公司相关工作所造成的不必要的影响,如情况允许应尽量先理顺上述事项后再作出处分决定以及公布执行的时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影响和经济损失。

3.9离职工作移交手续程序:

3.9.1行政办公室在接到具经理签署的以下书面资料原件之一的,方可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3.9.1.1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或报告。

3.9.1.2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或报告。

3.9.1.3各部门呈交完备呈批手续且具经理签署的的辞职或解除劳动申请书及离职(包括中止考察,辞职、聘用期满、解聘、除名、开除等)呈批表格后,通知当事人办理离职手续。

3.9.2.工作移交程序:

3.9.2.1由行政办公室发给员工《员工离职清退表》。

3.9.2.2由当事人持《员工离职清退表》,完成表内相交工作移交,包括:

3.9.2.3所在部门工作、物品移交,最后一期出勤确认;

3.9.2.4财务部的借款、待扣款或欠(罚)款事项确认;

3.9.2.5办公室的书籍清退确认;

3.9.2.6物品的清退确认;

3.9.2.7如入住公司集体宿舍的应退出宿舍,由保安员签署确认等;

3.9.2.8在完成上述事项的签署确认后,由当事人持《员工离职清退表》,连同员工证、公司制度文件和岗前培训材料、钢卷尺、安全帽等到办公室主任处办理工资评审手续,办公室主任开具“离职人员工资评审”一式两份,通知财务部办理该员工的离职工资评审;然后由办公室通知公司证件管理专责人员办理该员工领回本人证书手续,

3.9.2.9当事人领回本人证书。至此方可作为全部办结工作移交手续。

3.9.3办公室发给员工《员工离职清退表》时起,作为正式启动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员工本人和各部门主管应尽快按规定处理和离职移交和清退工作,最好是当天或次日内完成。

3.9.4因离职当事人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结相交工作移交手续的。一切后果自负

3.9.5办公室在完成员工离职手续后,须将离职时的有关手续,归入该员工档案内,并将该员工的档案按序归入离职员工档案内归档备查。

3.10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罚

3.10.1所有员工违反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技术规定和职业道德以及本公司规章制度,本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员工相关处分,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及降薪、留职查看、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除名等。

3.10.2公司员工因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失误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公司依法追究员工的经济赔偿责任。

3.10.3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的,属严重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

3.10.3.1不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延误工作开展,经公司提出警告,拒不改正的。

3.10.3.2服务态度差,工作不负责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及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10.3.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3.10.3.4无理取闹或打架斗殴,扰乱公司经营或管理秩序,不服从保安员或办公室主管的劝告,漫骂、攻击正在执勤的保安员和办公室主管,经公司提出警告,拒不改正的。

3.10.3.5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公司资源、财物,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破坏商业信誉。

3.10.3.6违反廉政建设规定利用职权收受、索取贿硌的,或强行索要或变相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3.10.3.7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所监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给公司利益及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3.10.3.8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公司提出警告,拒不改正的。

3.10.3.9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十五天的。

3.10.3.10违反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或纪律,且屡教不改的。

3.10.3.1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的保密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及给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10.3.1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0.3.13协迫、诱骗或教唆他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3.10.3.14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

3.10.3.15违反公司考勤制度、屡反不改的。

3.10.3.16煽动或积极参与恶意怠工、闹事,造成部门生产混乱的。

3.10.3.17造谣诽谤、恶意中伤、毁人名誉的。

3.10.3.18威胁、恐吓上司或同事的。

3.10.3.19不服部门主管管理,漫骂主管,恶意报复他人。

3.10.3.20为实施报复行为而指使他人或变相指使他人对公司员工实施暴力或实施报复的行为的。

3.10.3.21贪污公款、违规调动或挪用公司资金的。

3.10.3.22盗窃公司财物,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3.10.3.23在宿舍内闹事、汹酒、聚众赌博、嫖娼等,破坏宿舍正常休息秩序,经公司提出警告,拒不改正的。

3.10.4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纪律中属于严重违规的其他条款的。

3.10.5公司员工因违反本公司制度规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公司支持和维护受害员工合法的诉讼权利。

3.10.6公司员工因重大过失或违规操作,致使工伤事故发生的,应依据其过错程度或违规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3.10.7一人有两种以上违规、违纪行为的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3.10.8二人以上共同违反公司规定的,根据情节分别处罚。

3.10.9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规违纪的,按其所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3.10.10部门违反本条例的,处罚直接责任人;由部门主管指使的,同时处罚该部门主管。

附件一:《佛山市普信工程造价资询有限公司员工人事登记表》

附件二:《员工试用期考核转正审批表》

附件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呈批表》

附件四:《员工离职清退表》


第二章 考勤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制度,完善管理,确保质量体系人力资源管理的需求。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部门员工考勤。

3.内容

3.1作息时间:

3.1.1员工每周工作五天半,休息一天半;

3.2考勤纪律:

员工必须按规定准时间上班和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和旷工。有病、有事必须办理好请假手续,批准同意后才能休息,如未获批准要照常上班,否则作旷工或违反制度处理。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因公离岗要向主管说明,主管不在时可向同事说明或在留言板上说明。

3.3请假制度:

3.3.1员工因私事、因病请假(包括婚假、产假),必须首先办理请假手续,按有关规定呈批,批准同意后方可休息,否则作旷工论处。

3.3.2请假手续:

3.3.2.1员工请假原则上由员工本人亲自办理手续,填写《请假单》一式两联,无特殊原因必须提前24小时填写《请假单》呈批,批准同意后,一式两联呈行政办公室主任签署确认,《第一联》交部门主管, 《第二联》交行政办公室主任存档和作为办理销假的依据,方为有效。否则公司可作旷工处理。

3.3.2.2员工请病假须凭市、区、镇(或街道)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和病历,由公司视情况批准安排休息。

3.3.2.3如急病或须入院留医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的,应直接电告部门主管或由家属代请假,事后即补办请假手续;

3.4请假审批:

3.4.1员工请假由各部门主管视工作需要以及批核请假天数的职权作出批准假期与否的决定,部门主管加具不同意休息意见的,原则上不再呈批,未获批准须继续上班。

3.4.2办公室人员请假一天由办公室主任批准,二至三天的,由该部门主管或总经理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由办公室主任和部门主管加具意见后,呈总经理审批。

3.4.3员工请假一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请假两天(含两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加具意见后,再呈总经理审批。

3.5休假前工作移交:员工请假获批准后,应将自身在假期内所遗留的工作事项,尤其是具有延续性、紧急性的工作及事项向有关人员进行交待、代管或处理后,方可离开岗位休息,否则按旷工论处并追究其责任。

3.6销假制度:请假期满员工应及时到部门主管处报到,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规定处理。

3.7考勤管理:

3.7.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登记工作,每月考勤应如实记录,连同当月《请假单》第一联,于月后两天内交办公室主管核准,累总上报财务部。

3.7.2各部门主管要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并以事实为依据,把好考勤关,严禁弄虚作假。

3.7.3各部门主管发现员工违反《考勤制度》的,必须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督促改正,或填制《员工违规处罚呈批表》呈报办公室,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屡教不改者,公司按规定处理。发现员工无故缺勤的,由部门主管通知办公室主任,员工连续三天缺勤的,由部门主管填制《员工违规处罚呈批表》,报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协同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追究缺勤人员责任

3.8考勤违规处罚规定:

3.8.1迟到、早退是违规行为,累计迟到、早退5次可视作旷工1天。

3.8.2上班时间去向不明作旷工处理。

3.8.3员工假未按规定办理假审批手续,或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作旷工处理。

3.8.4捏造事假、假的请假事由,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休假期间作旷工论处。

3.8.5员工休息前不向办公室呈交《请假单》办理确认手续,公司可作旷工处理。

3.8.5假期满,员工不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其超假天数可视为旷工处理,后果自负。

3.8.6请假期满,未经补假而自行延期或捏造事由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3.8.7员工旷工,每天扣减当月平均日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十五天者,按本公司规定属严重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行为,公司可随时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第三章 办公室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树立公司的整体形象,保持办公场所整洁、干净、有秩序,使大家有一个清静、舒适、安定的办公环境,现就办公室管理事项作出如下规定:

2、公司员工必须着装整洁,佩戴工作证上岗。上班时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各项工作须有条不紊地进行。

3、办公室员工必须遵纪守法、按章行事、服从工作安排,做到令行禁止。须按岗位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同心同德、团结协作、开拓创新、主动积极、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秉承公司“客户第一、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信誉第一、效益第一”的经营宗旨,热情为客户服务,耐心细致地为客户办好每一件事,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服务。

5、各员工须依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办理请假手续,上班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嬉戏,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提高工作效率。有事外出须经主管批准,如主管不在时可跟同事交待清楚或在留言板上注明,严禁怠工及无理取闹。

6、注重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保持玻璃、墙壁、桌面、地面干净、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

7、客户来访或业务联系,要热情接待,属公司接待的客人,由前台文员迅速与有关主管或人员联系,有需要见面的则由文员引见,并倒茶款待。

8、因客人来员较多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启用会议室接待时,必须取得经理或办公室主管同意,方可启用。

9、严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秘密,保持企业发展优势。

10、发扬艰苦创业精神,爱惜公物,励行节约,合理使用电话,严禁未经批准用公司电话打私人长途电话或用公司电脑玩游戏等。

11、下班前,关闭电灯、空调、电器的开关,消灭任何火种,检查门窗和大门是否落锁,并妥善做好下班前的交待工作。

第四章 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完善管理,美化公司集体宿舍环境,使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宁、秩序良好的休息环境,有利于工作、生活,特制定本如下制度规定:

一、有需要公司安排住宿的员工,须向公司提出申请,由行政办公室按公司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宿舍及床位。一旦确定,未经办公室主任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及铺位。

二、凡入住员工,应自觉遵纪守法,遵守本公司和所在物业管理公司或小区管理的有关管理制度规定;遵守集体卫生制度,热爱集体,爱护公物;自觉遵守治安管理条例;严禁在宿舍内赌博、吸毒、嫖娼、打架等。要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暂住证、计划生育证等手续,且费用自理,否则后果自负。

三、入住员工要爱护宿舍内的生活设施、用具等物件;不得任意拆除搬移;不得损坏;更不能带走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员工之间要互相关心、爱护、帮助,宿舍内不准高声喧哗、吵闹等,晚上21时后应尽量收小电视机、收(录)音机的音量,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对于公用电视机,每个员工都应该自觉地爱护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搬移。

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轮流卫生值日清理垃圾。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杂物、泼污水;不得从楼上向下抛扔垃圾、污水、烟头等;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六、各员工必须提高警惕,严防盗窃,保持高度的治安防范、防火意识,做好治安防范措施,出入宿舍时应该随手关门,杜绝偷盗隐患。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使用热水器时,须注意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避免意外发生。

七、外来人员不准私自留宿,配偶或直系亲属需要留宿的,应填写《员工配偶及直系亲属临时入住公司宿舍申请表》,呈报办公室主任审核,签批同意后,方可住宿。未经批准擅自带人留宿或逾期留宿的,一经发现,违者按公司制度给予处罚,有违法行为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非配偶的原则上留宿不能超过两天;入住集体宿舍的,原则上不同意异性或朋友留宿;外来的探访人员未经办公室主任同意,须在23时前离开宿舍,否则以留宿论处。

八、宿舍内严禁擅自乱拉电线、安装插头和电热设备;严禁私藏及使用电炉、电饭煲及其它电热设备;严禁在宿舍内生火煮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

九、节约用水、用电(宿舍所耗水、电费及热水器所耗的石油气,由同期住宿员工分摊,在工资中扣除),使用洗手间做到节约水电、自觉冲水、不得把废物扔入便池内,以防堵塞通道。

十、员工退出宿舍时,须自觉将宿舍的锁匙全部交还公司保安员,并办理退出的相关登记手续。

十一、各员工在出入宿舍时应该随手关门,杜绝偷盗隐患。

十二、违者按公司制度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