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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浦公寓楼装饰工程澄清通知发表时间:2020-07-31 11:34 各相关单位: 现对磋商文件P10页和P123页关于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的时限澄清为:近1 年是指扣除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 个月,即2019 年7月至2020年6月。各供应商自行修改磋商响应文件里的对应时间并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联系事项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佛山支队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66690000-33036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延年路雅居乐都荟广场写字楼9楼901 联系人:伍小姐 联系电话:0757-22313232 传真:0757-22313231 邮编:528000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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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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