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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承德站10kV出线管道敷设工程第0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表时间:2024-03-04 17:03 项目编号:GC2024(SD)WZ0045 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承德站10kV出线管道敷设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3月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3月12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问: 疑问一:勘察发现新建的承德站10kV出线管道沿线,与现有在运行的110kV高压电缆存在并行和交叉穿越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章电力设施保护,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C1205056.3-2002,4.2.2.1规定:作业人员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C1205056.3-2002,4.2.2.3规定:公司系统内部、外来作业人员及其直接管理人员的考试,应由相应的分、子公司组织,或经分、子公司授权的相应地市级单位组织。(佛山市的“相应分、子公司”,即佛山市供电局)”。而招标没有对作业人员进行规定,会出现由于中标单位没有上述人员,导致工程违法转、分包,或无法实施的情况。是否需要应标单位提供佛山供电局核发的“佛山供电局进网作业证”,作为该项工程的加分条件? 疑问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规定。该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可以在本工程招标的经济标评分中使用? 答:1、否,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3.1款(10)30)已规定“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具有佛山供电局进网作业资质”,因此,不另外作为加分条件。 2、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也不允许分包,因此,该条中小企业加分政策不适用。 二、澄清修改内容
三、请投标人自行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本项目新修改后的电子招标文件(.FSCF),并按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四、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均有调整,具体修改如下: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3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开标时间: 2024 年 3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3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文章分类:
澄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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