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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振华社区)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3-08-15 20:27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振华社区)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顺发改资(容桂)[2023]6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本项目 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振华社区)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顺政数招核(容桂)[2023]7号 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振华社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振华社区),项目改造范围为富景楼、富华楼、宏顺楼、中兴楼、振华路三号(海能大厦)、宏雅苑、丽富楼、富美阁、聚华苑、千禧楼、顺景楼、丽景苑、书院路一至五座、骏业楼、创业楼、白燕楼、二中教工宿舍、容声楼、乐莘路振华房产宿舍、振华路房产宿舍共20个老旧小区,用地面积约6.11万平方米,共有楼栋约78栋楼,户数约1962户。主要建设内容为小区现状基础类的改造,完善类的提升及提升类的配套,主要包括改造建筑屋面、立面、楼门楼道,改造给排水及电气设施,改造小区环卫设施、安防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小区公共环境、绿地植被、景观风貌、小区公共空间改造提升等。

2.3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16,682,524.56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标段招标内容为2023年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振华社区),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装饰部分:各座楼外墙立面饰面拆除修复、破损修补、清理清洗,屋面破损修补、裂缝防水修补、新做防水层,楼门楼道清洗地面、饰面拆除修复等整体改造;(2)园建部分:四个区域部分地面饰面拆除、重新铺贴地面饰面,安砌人行道侧石、花基侧石,安装健身设施、条石坐凳、成品坐凳等;(3)绿化部分:清理绿化场地、更换种植土,栽植乔木、花卉,铺种草皮,乔木修剪,安装标识牌等;(4)安装部分、安装拆除部分:拆除各座楼原供水、排水、电气工程,重新安装供水、排水、电气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使用电子证书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2 月至 2023 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2 月至 2023 7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对4.6.4、4.7款补充: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8 15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33万元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9 5 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9 5 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梁小姐

电   话:0757-26380475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何先生、梁先生

电   话:0757-22313232

传   真:0757-22313231

电子邮件:sdpuxin@163.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执法科

                                             

2023 8 15

文章分类: 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