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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顺德区存量垃圾焚烧飞灰运输处理服务(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发表时间:2017-12-08 15:51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1709-2016220-0058 二、采购项目名称:顺德区存量垃圾焚烧飞灰运输处理服务(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535,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投标人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人),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中注明的许可事项应包括“对环境有害的固态物质”等类似服务内容。如供应商未能满足本条要求的,应具有满足本条要求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协助运输垃圾焚烧飞灰证明。 3、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中任意一项: ①具有省级或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含HW18焚烧处置残渣,经营设施地址必须在广东省地域范围内; ②具有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3-2008)设计要求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经营设施地址必须在广东省地域范围内,且该生活垃圾填埋场必须通过省级或以上无害化等级评价Ⅱ级或以上; ③具有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设计要求的水泥窑,经营设施地址必须在广东省地域范围内; 4、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规定的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文中的“投标人/供应商”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协助运输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决定书》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申请人)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具有满足本条要求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协助运输垃圾焚烧飞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若联合体投标,则购买文件时,提供经联合体双方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要求,供应商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首页左侧“用户登录”-“立即注册”进行注册登记,否则由此造成的信息发布延误等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延年路雅居乐都荟广场35座1梯9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恕不邮寄,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延年路雅居乐都荟广场35座1梯901开标室。 十、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4日9时00分至2018年1月4日9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18年1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延年路雅居乐都荟广场35座1梯901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止。 十三、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以下招标信息公告网址,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sggzy.cn)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puxinzj.com)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83201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延年路雅居乐都荟广场35座1梯901。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313232 传真:0757-22313231 邮编:528000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